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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显是境外暴恐构造处决人质的血腥视频,却由于感觉“内容新奇”而经过微信群肆意转发。8月6日,彭湃消息从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得悉,4名传布境外暴恐构造视频确当事人,被湖州警方依法处以10至13日不等的行政拘留。
警方先容,7月28日下午,湖州市公安局获得线索,一网民在某微信群内传布了一段暴恐视频。湖州市公安局反可骇支队立即会同相关县区局展开侦察,至29日清晨,别离在吴兴区、南太湖新区、长兴县等地,抓获怀疑人汪某、李某、梅某、吴某等4人,并将传布链溯源到外省。
经查,7月15日,吴某在某微信群内看到一段境外暴恐构造成员处决人质的视频后,因感觉内容“新奇”,出于想“博人眼球”的目标,便将此视频在此外微信群内停止传布,梅某、李某和汪某等看到后,出于一样的心理,又各自分歧的微信群中。
按照《中华群众共和国反可骇主义法》及《浙江省实施法子》相关规定,建造、传布、不法持有宣扬可骇主义、极端主义的物品的。其中情节稍微,尚不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据此,湖州警方以4人因传布宣扬可骇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,根据《中华群众共和国反可骇主义法》第八十条第二款、《浙江省实施法子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对其别离处以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至13日不等的办法。触及外省的违法线索,浙江警方已传递当地公安机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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